各有关单位:
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2014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(结题名单见附件)将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,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。
二、结题验收要求及标准
1.结题验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:《东北林业大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验收书》一式2份,项目研究报告2份,项目成果原件1份(如论文、教材、著作、课件等)。
2.项目结题验收所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:
(1)项目研究报告:1万字以上。内容包括: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,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;项目实施过程和采用的方法;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及应用价值;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与建议。
(2)论文: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应至少发表1篇与本课题相关的教研论文。
(3)教材:与课题紧密相关,且正式出版并被应用。
(4)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:与课题紧密相关,且正式出版或被采用。
(5)著作:与课题紧密相关,且正式出版。
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,项目参加人也应有相关成果。
三、结题验收办法
1. 项目验收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进行。对于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,予以结题验收。而无故拖延项目结题时间不能结题的项目,我所将撤销已立项课题及配套经费,并取消该主持人三年内申请教改项目的资格。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研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。
2.结题验收材料、汇总表(所有申报材料一律要求正反面打印)请于9月11日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报送至高教所,同时将验收书、研究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y82192082@163.com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乜晓燕 电话:82192082
地址:高等教育研究所项目管理办公室(综合楼1105室) 高等教育研究所
2017年7月13日
上一条: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智库课题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条:转发“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”